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(2021修正)
2021年2月1日晚,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,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(2021修正)》。本次修订草案的发布旨在规范优先股发行和交易行为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并通过整合实践经验,进一步完善优先股制度。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相关内容。
1. 存在的问题:恢复优先股股东投票权上的缺陷
在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中,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恢复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,但是不能完全恢复,只能恢复一定比例的表决权。这样的制度安排存在缺陷,可能影响优先股股东的权益。
2. 2014年发布的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》
2014年,证监会发布了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》,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。这一管理办法为优先股试点的推行提供了指导。
3. 2021年修订的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》
2021年,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》,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。新的管理办法更加完善和系统化,进一步规范了优先股发行和交易行为,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4. 议题审议中的表决事项
根据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(2021修正)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发行优先股时,应逐项表决以下事项:
(一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;
(二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发行对象;
(三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发行规模;
(四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价格;
(五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发行方式;
(六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发行用途及募集资金计划;
(七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发行安排和进程管理方法;
(八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出售、转让和解除限售等相关规定;
(九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托管和监管事宜;
(十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主承销商选择与履约保证事项;
(十一)本次发行优先股的配套融资事项。
5. 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(2021修正)》的制定背景
该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优先股的发行和交易行为,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。它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,以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(2021修正)》的发布对于规范和完善优先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。它弥补了原有制度存在的不足,并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操作指南。未来,随着该管理办法的实施,优先股市场有望进一步发展壮大,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融资方式,也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。